
典当到期后,5 天法定宽限期以内可正常赎当;超出宽限期形成绝当后,无法依据原有典当权利强制赎回物品。
一、有效补救窗口期
到期当日起计算,连续 5 天为法定补救期限。在此期间结清本金、利息、综合费用,即可取回当物。
二、绝当之后的限制
宽限期结束形成绝当,原有典当回赎权利失效。即便当户愿意补齐款项,典当行没有义务配合赎回。
三、特殊协商情形
绝当之后,当物尚未完成拍卖、变卖,当户可主动与典当行友好协商,但协商结果不受法规强制保障。
四、办理建议
严格记录典当到期日期,所有赎当、续当操作尽量控制在 5 天宽限期以内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