绝当物品处置后的剩余款项,必须全额返还当户,该规则为《典当管理办法》法定强制条款,所有成都持牌典当行必须严格执行。
一、绝当价款法定抵扣顺序
绝当物品拍卖、变卖所得资金,优先抵扣拍卖手续费、当金本金、逾期罚息、当期综合服务费,抵扣完成后的剩余资金,全额归属当户所有。
二、典当行禁止行为
典当行不得截留、侵占绝当剩余款项,不得私自克扣余款,绝当处置全程留痕、账目可查、流程可追溯。
三、超额度亏损处理规则
若绝当物品处置价款不足以抵扣本金与息费,典当行自行承担亏损,不得向当户追偿差额。
四、客户权益保障
绝当处置完成后,典当行需主动公示处置明细、费用抵扣明细,剩余款项无条件退还当户,客户可依法追溯自身权益。